【华人网11月12日编译报道】据Daily Telegraph消息,维州政府面临的压力继续增加,疫情法案给安德鲁斯的政治事业造成重击。
《2021年公共卫生和福利修正(流行病管理)法案》已经在下议院通过,并将于下周在上议院进行投票。
维州律师协会和60多名QC警告称,该法案“没有充分保护维州人的权利”,并且缺乏适当的议会监督。
在一份概述文件中,维州律师协会表示,议员们需要更长的时间来思考该法案的影响。
以下是维州律师协会给出的七条反对理由:
如何宣布疫情声明
疫情法案规定,州长获得宣布疫情声明的权利,但法案中没有定义“pandemic”一词,维州律师协会建议参照客观标准对“pandemic disease”进行明确定义。
下达疫情命令的权力范围
民众对“卫生部长制定疫情命令”表示担忧,一旦宣布进入疫情状态,卫生部长将被授予非常广泛的权力,可以下达“任何命令”。维州律师协会建议修改法案,将下达疫情命令的权力仅限于特定的事宜。
获授权人员的权力范围
获授权的官员将拥有“广泛权力”,他们采取任何行动或发出任何指示,不仅仅只是拘留他们认为违反命令或破坏公众健康的违规者。
基于保护属性的歧视
根据拟议的法律,疫情命令可以按照2010 年《平等机会法》含义内的属性适用或区分他人,维州律师协会承认,这可能会成为基于某些属性(例如年龄、性别、残疾或怀孕)进行歧视的合法公共卫生理由,同时也与人的健康风险状况有关。
对被拘留者的保护
疫情法案没有为违规者提供独立的审查程序,虽然获授权的官员必须每24小时进行一次审查,但没有替代的独立程序。
信息发布
疫情法案要求在 14 天内公布流行病管理措施背后的任何公共卫生建议。维州律师协会建议,应在下达疫情命令时发布建议,如果无法实现,则应在更短的时间范围内发布。
议会监督
维州律师协会认为,根据疫情法案,部长行使权力时的议会监督严重不足。
民众对疫情法案的反对声此起彼伏,甚至因此抗议不断,安德鲁斯也因该法案饱受争议,民调支持率更是一滑再滑。
此外,维州各党也在紧盯着此事不放,安德鲁斯的强硬做派是否依然奏效,一切尚不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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