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新闻6月5日报道称,塔州一名宝马汽车司机因超速142公里/小时而被警方没收车辆。警方表示,周六凌晨1点左右,一名27岁的男子驾驶一辆白色宝马M2在霍巴特Risdon的Bowen Bridge上被警方拦下。超速的宝马汽车被警方拖走没收(图片来源:雅虎新闻)据称当时这名男子在80公里限速区域以每小时222公里的速度行驶。该男子被控超速驾驶汽车,并将在晚些时候面临法庭审判。车辆也被拖走并没收。警官Robert Bessell称警方对这一事件“非常关注”。他表示:“以如此速度驾驶的车辆如果发生相撞事故会造成致命的后果,司机将自己、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置于极度危险的境地。”塔州警方敦促所有驾车者谨慎驾车,在限速范围内行驶以确保所有道路用户的安全。道路安全是每一个人的责任。”警方称其驾驶速度达222公里每小时(图片来源:雅虎新闻)在Facebook上,数百人对这一超速行为感到愤怒,许多人表示他的行为非常危险。“真是个白痴。”一个人写道。另一个名女子称其很“自私”。“这个人真是太荒唐了。”另一名女子写道。还有一些人则称这名男子以如此高的速度驾车的行为“愚蠢可笑”。“142公里/小时,哇,简直无语。”一名男子写道。(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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