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地方法院法庭裁定,一名男子误导一名寻求获得澳洲PR的中国留学生,令对方同意支付120万元购买澳洲最大的玉矿的股份。
据SBS报道称,2017年3月,中国留学生Haolin Li(译音姓李)介绍父亲与资源公司GWM Resources董事De Hong Yu(译音姓余)认识,并在悉尼共进晚餐。
案件上月在法庭聆讯时获悉,李留学生的父亲当时向余董事说:“我儿子目前正在这里的大学进修,并且有意在澳洲获得永久居留权。”
据每日电讯报The Daily Telegrah报道,法庭获悉,5个月后李留学生到余董事的在悉尼北区Thornleigh办公室,当时余董事说:“我公司拥有澳洲最大的玉矿,并于2014年开始玉矿勘探。现在,我正寻求进行首次公开招股,并已将公司在澳洲公开上市。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需要投资资金。”
李留学生询问时,余董事再次表示公司拥有玉矿,并表示投资他的公司“可以帮助取得永久居留权”。
李留学生询问投资金额时,余董事回应,他的公司“价值1,500万元”,并要求对方投资“10%的股份”,原本应付150万元,但可以给予对方优惠价120万元。
在被问及投资是否安全,余董事表示,公司一旦上市,前景将十分光明,投资会获得丰厚的回报。
李留学生也问到:“获得永久居留权需要多长时间?你会帮我吗?”
余董事回应大约需要6个月,并表示可以提供帮助,“可以很快获得永久居留权,同时可以赚钱”。
一个月后余董事要求收取订金15万元,李留学生从母亲的户口转账至GWM Resources。此后不久,又转移了184,662.90元。
2017年10月,李留学生的家族朋友建议检查GWM Resources是否在澳洲拥有玉矿。他找到一篇文章,法庭解释是可以“对第二被告在签署投资协议时实际上是否在澳洲拥有任何玉矿,产生怀疑”。
之后李留学生没有再付款,并在同年12月前往Thornleigh办公室,向余董事表示,对方提供的信息不正确,要求退还全部付款、取消协议。
不过之后李留学生没有收到退款,他的家人上个月上告法庭,指余董事的行为是误导及欺骗,违反澳洲消费者法例,要求退还334,692.90元,并要附带55,240元利息。
每日电讯报引述余董事在本周表示,事件纯属“误会”,他表示感到难过,又说:“这将是澳洲唯一的玉矿,而且会非常成功。众所周知华人都喜欢玉器。”
他又表示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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