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悉尼皇家阿尔弗雷德王子医院的资深性侵咨询师,我经常坐在经历了生命中最糟糕的一天的人对面。
遭受性侵犯的创伤是一种充满暴力的经历。它改变了一个人的安全感、世界观和与他人的关系。
当幸存者站出来揭露性侵事件时,他们在我们的社区中遇到的问题往往多于支持。因此,沉默可能是一种生存形式。
受害者有罪是原因之一。指责受害者是强奸文化的一部分,它强化了女性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的观念。八分之一的澳洲人认为,如果一名女性在受到酒精或其他药物影响时被强奸,她至少要承担部分责任。
对犯罪者的同情会导致对受害者的指责。当我们试图与犯罪的可怕性质保持距离时,也会出现指责受害者的现象。我们无法想象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那它一定是发生在与我们本质不同的人身上。要接受这些侵犯行为就发生在我们后院是很难的。
上个月,前自由党工作人员Brittany Higgins公开披露她被性侵,据称是在国会大厦被一名男同事性侵。
尽管存在让幸存者沉默的社会因素,Higgins还是勇敢地披露了。
不可能成为“模范受害者”
在澳洲社会,我们经常认为性侵犯幸存者要表现出足够的情感让我们相信他们,但不要让他们看起来歇斯底里或寻求关注。
披露的时机应该恰到好处,否则我们就会质疑他们为什么不早点站出来。他们应该是“模范公民”,否则我们就要质疑他们的可信度。如果他们在遇袭时喝醉了,我们就质疑他们的记忆力。如果是清醒的,我们就质疑他们的选择。
作为完美受害者或幸存者的恰到好处是非常难以驾驭的。许多受害者等了几十年才站出来,或者决定根本不报告性侵犯事件也就不足为奇了。
随着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在最近的一些性侵犯指控上,现在正是时候问问为什么幸存者不总是直接站出来。
披露收到负面反应可能导致幸存者感到羞耻。对披露的负面反应被称为“第二次强奸”,这是一种二次伤害的现象。在站出来后遭遇负面社会反应的幸存者更有可能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的症状。
在澳洲,性侵案件的定罪率很低,司法程序也很漫长。澳洲统计局公布的2017-18年刑事法庭数据显示,性侵案件平均需要40周才能定罪。定罪率低,再加上司法程序冗长复杂,导致报案率降低。
土著女性、具有文化和语言多元性的女性以及LGBTIQA+女性可能面临更多的报告障碍。这些障碍可能包括在其社区中受到更大的耻辱,更少获得服务的机会,以及以前在司法系统中的负面经历。
我们需要建立一种接受的文化
作为社区卫生部门中的性侵顾问,我实行“创伤-知情护理”。这是一种面向幸存者的方法,以安全、赋权、选择、合作和理解文化的原则为基础。它将幸存者视为自己生活的专家。
对性侵犯幸存者来说,重要的是要被倾听,被相信,被告知发生的事情不是他们的错。
许多女性对自己感到愤怒,因为她们在受到攻击时没有反击,而是僵住。然而,僵住的行为是我们在遇到危险时避免进一步伤害的最保护性反应。
在咨询过程中,我们讨论收集证据、向警方披露的选择,以及如果幸存者想这样做,如何安全地告诉亲人。
让幸存者在每一个决定中都有最大限度的选择使他们感到自己是有能力的并且重新获得控制权。
统计数字可能会让我们感到震惊,但故事却让我们看到了痛苦的一面。每一位分享性侵犯故事的幸存者都间接地与另一个幸存者对话,温柔地提醒他们并不孤单。
然而,每一种负面的反应也都在向幸存者诉说。
没有完美的受害者或幸存者,也没有完美的创伤反应。作为一个社会,我们有集体责任创造安全的空间,帮助建立一种接受而不是羞耻的文化。
幸存者选择披露应完全取决于他们是否准备好分享自己的故事。
https://www.abc.net.au/news/2021 ... w-it-works/13208774
作者Neeraja Sanmuhanathan是皇家阿尔弗雷德王子医院的资深性侵犯(社区健康)咨询师和澳洲Notre Dame大学的咨询讲师。本文原载于《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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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Me Too运动应该搞得轰轰烈烈,能真正站出来的人少之又少啊,澳洲从议会上层就开始歧视女性,这种文化实实在在的影响着社会的女权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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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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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感谢Tame这样的女士站出来为受害者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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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在那个司法部长否认指控的新闻里,有个人还说为什么哪位女性没有早自杀而到了去年才自杀,为什么当年不报警而到了去年才报警,简直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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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受害者有罪推定。
职场发生这种行为,即使是同事也会揣测受害者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企图。
前几年,国内法学院大拿被研究生举报性侵,因为我认识的人还是这个人的学生,我都会不禁揣测一下。何况是受害者周围的人。
在这种事情上,周围人都会做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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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庆幸社会还是在进步的,虽然仍有罪恶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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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嫌疑犯要“无罪推定”,对受害者动机却做“有罪推定”。这就是很大一部分人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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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人会说 为什么受害者当时不报警。
我扇你一耳光你还楞三秒钟呢,五秒钟后你才感觉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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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举证就很难,而举证后经历庭审、对方律师的攻击、社会的质疑和歧视……需要有非一般的勇气和心理承受力才能坚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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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的重担落在受害者一方,受害者不仅面对身体心理的伤害,还有时不时的指责受害者不够完美甚至对受害者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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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东西需要双方面看。首先,西方国家就是无罪推论,也就是检方证明嫌疑方有罪。其次,如果这个口一开,任何无需证据的检举、控诉都会毁掉一个人的一生。虽然艰难,但法律程序不能随便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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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本来就很难举证,再加上社会偏见和压力,受害者想要个说法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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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心地善良的人很难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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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指控,惩罚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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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一个现任司法部长之后会发生什么肯定是超出文章讨论范围了
尤其是如果该部长在调查期间还在职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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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用,那肯定好多人会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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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律师都是和社会边缘化的人打交道,很难身心愉悦的过好每一天;第二初涉律师职业,很难有案源,不得不忍受一些难以忍受的剥削,把棱角磨光;第三小有成就的时候,对律师助理如第二点一样,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一开始学法律的肯定是有心地善良的,但是这个行业的压榨让善良无法生存,并且我个人觉得学法律的男性都有点不光明磊落(其实我想说猥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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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句话只能意会,想了一下,例子还真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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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性侵者用重典能枪毙的枪毙,没死刑的一律化学阉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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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你说的,同时觉得律师很容易被人误解,因为法律上的“罪”跟普罗大众眼里的“罪”其实差别很大。做法律这行久了,思维会更偏向“有效证供”而不是道德良心,久而久之就成了职业性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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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事的弟弟是性犯罪调查警官 我们爬山过程中闲聊天 同事给我说过有这么一个案子:一男性去酒吧勾搭 一个17岁的女性 女性告诉这个男性已经18岁了 ons 事后女孩的母亲报警 该男子就成了有性犯罪历记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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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17岁如何进的酒吧?既然进了,想当然是18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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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还是骨子里歧视女性,脑子里性主导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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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法律不这样认为 酒吧犯错不等于性犯罪记录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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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做,天在看。心术不正的律师不会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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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完Netflix的trial by media第一季第五集,big dan‘s。
讲的就是一个22岁的女性,因为没烟了,去家附近酒吧买烟,然后和酒吧里的女酒保一起聊了一会。女酒保先走了,她坐着把酒喝完准备走,结果被两个男的拖住rape了,然后跟着另外两个排队rape,还有两个旁观,cheering…
案子审理了一年多…
媒体是实况播出court room的审讯,还有很多电视节目,电台,讨论。有很多人就说是这个女孩ask for it,意味着她也不是啥好人。
最后她自己站在witness上,被六个律师轮番盘问……
anway,她最后带着女儿远走弗罗里达,两年后喝醉酒开车撞电话亭死了。
有兴趣的可以自己找来看看,和版主翻译的文章异曲同工,里面探讨的就是被强奸者都必须先自证清白,好像他们才是罪犯,被律师媒体无形的社会道德轮番拷问……
可怕的事,电视里有不少女性也都持同样的观点,认为她是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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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孩穿着性感暴露,一个人在夜里的街上走,会大大增加被性侵的概率,这个是客观规律。
不是说这个女孩做错了,是这个世界就这样。
从保护自身的角度来讲,不要这么做。虽然错误不在你,但是受伤害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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