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成年人,已经明确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
依然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并与对方发生性关系,
这当然属于犯罪,应该受到惩罚。
不过,有时候可能也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罪行轻重。
这两天,澳洲某法院就正在审理一个中年大叔买春的案子:
一个亚裔小男孩,主动在交友软件上“招嫖”,一个中年大叔成功和他达成交易,
然后小男孩转身就报了警,大叔被抓……
据报道,这位大叔40多岁,来自墨尔本Abbotsford,
因为法律原因,姓名无法公布,他受到的指控是:
2019年9月6日,
他在自己家里和一个15岁男孩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他按照约定给了男生350刀酬金,以及男生的两趟打车费。
警察调查得知,大叔和男生是在交友软件Grindr上认识的,
男生在Grindr上的自我介绍明确写说:
他19岁,希望通过性行为赚取“奖励”。
(图文无关)
2019年6月24日,大叔首次在软件上给男孩发消息:
“我刚好喜欢奖励十几岁的亚洲小男孩。”
这时,男孩回复说:
我实际上只有16岁。
没想到大叔没有就此收手,而是顺杆往上爬,回说:
“为了亚洲小男孩,我愿意做任何事。”
过了几天,大叔再次加码跟男孩说:
“做一次100刀”,“你如果把你朋友一起带过来,我给的钱更多”。
面对诱惑,男孩同意了会面。
在约定面基的当天,大叔再次发消息给男孩“加价”,
将“奖励”提高到300刀,
男孩则再次下调自己年龄,
跟大叔说他其实只有14岁。
等到男孩到了大叔家里,要发生关系之前,男孩才跟大叔说了他真实的年龄:15岁。
完事后过了几天,大叔又给男孩发了一条消息,问他还愿不愿意再约。
可是,发生关系后一个星期,男孩将这事跟自己父亲及心理师说了,紧接着就报了警。
最近这个案子正在审理当中,法院跟大叔说了可能的量刑后,大叔表示认罪,
虽然此案目前还没宣判,但是法院已经和大叔达成协议:
大叔不会坐牢。
这个案子中的大叔,在知道男孩年龄后,
依然和他发生关系,这明显是犯罪。
但是,老铁们如何怎么看待这个亚洲男孩的行为呢?
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澳洲中文论坛热点
- 悉尼部份城铁将封闭一年,华人区受影响!只能乘巴士(组图)
- 据《逐日电讯报》报导,从明年年中开始,因为从Bankstown和Sydenham的城铁将因Metro South West革新名目而
- 联邦政客们具有多少房产?
- 据本月早些时分报导,绿党副首领、参议员Mehreen Faruqi已获准在Port Macquarie联系其房产并建造三栋投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