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澳大利亚的张先生在我们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提问,在澳大利亚,因疫情原因导致他的小超市营收困难,支付租金艰难,有什么法律依据可用于支持店主减少或免除责任吗?是否可以采取与房东协商少付或暂停支付租金?
Q&A
1.在零售商店或餐厅因COVID-19因素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如租约)时,建议您查看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是否包含了“传染病”为“不可抗力”。澳洲法律对于“不可抗力”的界定非常严格,要求合同有明确的定义。当店主受到影响无法交租时,应当告知另一方出现了“不可抗力”事件,并有义务缓解损失。
2.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租赁的“合同落空”主要集中在租赁行为本身,且必须证明合同确实无法履行。
3.如果受阻的情况足以导致合同订立的基础丧失,则法庭可能支持“合同落空”。因此,如果有望证明合同订立的基础是某种特定情况,则商家将有可能在此基础上与房东进行协商。
4.对于当商家无法正常运作导致难以支付租金时,法律没有给出明确的做法,合同义务的减免是需要双方沟通的。
若想知道更多关于此问题,请点击Jieyi Chen与Stephen Xia撰写的
不可抗力条款如何帮助您在疫情危机下合理规避合同风险 | 商法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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