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走大多数普通人走的路,你得到的结果,也就是跟大多数普通人一样的普通的结果。
房产投资也是一样。
如果你跟大多数普通投资者那样,以标准零售价格去买房,特别是其潜力被榨干榨尽的终端产品,那么你也就只能获得跟大多数普通投资者一样的普通的投资结果。
今天我跟大家谈谈一种以超低成本价获取澳洲房地产产权的方法,叫逆权侵占。
所谓的逆权侵占,就是你公开地侵占了他人所有的房地产,在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下,你可以申请成该房地产新的产权人。
这是法律漏洞吗?不是的。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的钱一直存在银行,永远不动它,哪怕这个人去世了,没有后人来认领,这笔钱就一直记在银行的负债表上,仅此而已,没有对社会有什么影响。
但是,如果一个人拥有房地产,这个人一直都没有去使用它,甚至这个人将来去世了,后人也不知道这些房地产的存在,无人认领,那么这个情况对于社会来说,是有负面影响的。
特别是在一些人口密集的区域,有些房子,可以是独立房,也可以是公寓,常年被废弃,无人居住,无人打理,长此以往,必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城市的发展也因为这些无人认领的地产而受到影响。
例如,对于有开发潜力的土地,周边的楼房都越来越往高密度去盖,偏偏有这栋老房子常年占着地块,对城市发展没有任何贡献。
2016年的澳洲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澳州一共有1,039,874套物业是空置的,占了全部物业的11.2%。
澳洲是一个移民国家,是一个高度国际化的国家,因此,来自全球各地的人都有,也意味着这些人有可能回到他们故乡那里去,因为各种个人原因而没有再回到澳洲,澳洲的房地产因此而被遗弃。
为了解决这些被荒废的房地产所带来的问题,政府有一套法律流程,帮助这些房地产物尽其用。
意思就是说,如果你在澳洲有房地产,你用它,它就是你的,你要是不用它,那么,对不起,你就有可能会失去它。
最适合通过逆权侵占的方式去获得产权的地区包括:
新南威尔士州:要求公开侵占房地产超过12年
昆士兰州:要求公开侵占房地产超过12年
西澳:要求公开侵占房地产超过12年
维多利亚州:要求公开侵占房地产超过15年
而在南澳,侵占房地产是违法的,但是侵占者如果住满15年即可申请成为业主,因此,有些高级投资者会跟乞丐类非法侵占者达成合伙,投资者负责出钱装修物业并且市政厅欠款补交了,乞丐非法侵占者负责申请成为新业主,一起把装修好的物业出售获利,最后分利润结束。
在其他地区进行逆权侵占时,你不一定要自己住在里面,你可以请人把物业打理好,装修好,然后出租收租金,这也算你开始侵占了。
当然,你在开始收租金的同时,也应该开始尽到“新业主”的义务,需要交市政厅费、水费、地税等。
为了提高逆权侵占的成功率,避免在12或者15年侵占期内被业主或其后人来赶你走,你在开始这个项目前,要做好尽职调查,确保这个物业是没有抵押的,确实是长年被遗弃的,市政厅费也一直拖欠的。
你的尽职调查,应尽可能找出业主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 业主失踪或遇害了?
▸ 业主去世并且没有立遗嘱?
▸ 业主去世有遗嘱但是该物业不在遗嘱上?
▸ 业主搬走了?什么时候搬走,去哪里了?
▸ 业主进监狱了?是终身监禁吗?还是有固定刑期?什么时候会被释放出来?
▸ 业主患有重病或者精神失常了?康复几率大吗?
综合考虑你尽职调查的结果,再决定是否开始逆权侵占该物业。
万一,在12年或15年的侵占期间,业主或者其后人真的回来了,真的找上门来了,怎么办呢?没办法,那你就只好乖乖地把物业退还给他们了,他们也许还会感谢你这些年来对物业的维护和照料。
不过,你想想,你仅仅花了多少钱去做简单装修,你这些年来又获得了多少租金,博取12年或15年后的产权。这一点风险,值得冒吗?
我认为是值得的,特别是在大城市地价高的区域。
侵占期满后,通过律师正式申请产权过户,然后就可以出售获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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