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因自己的行为得到一些惩罚之前,我们无法帮助他。”这是多年前一位性虐待问题专家发给我的简单评估。
之前我把一个16岁的男孩送到了他们的机构,那个男孩折磨了无数性侵受害者。
他的性罪犯生涯始于12岁,而且我们长期以来一直对他与年幼的姊妹之间的性行为感到担忧。
不久他就因猥亵攻击邻居的小女儿而被起诉并定罪,然后迅速发展为在学校强奸一名女孩子(尽管他被起诉,但仅因猥亵攻击而定罪)。
在几次类似的投诉之后,他后来被学校开除。
他绝望的父母最终放弃了他,因为无法确保他们年幼的孩子(或朋友的孩子)免受其害,于是他永久性地住到了青年庇护所。
在那里他发现了一大批新的受害者,并将他的作案手法转移到强奸弱势街头女孩(没有陪审团会相信这些女孩)。
在早期,他对自己的行为表现出了一丝洞察力,而我设法使他得到了专门针对少年犯的性侵犯咨询服务。
在这项服务的建议下,我还得到了一名侦探的暗中支持,这名侦探向他发出了严厉的警告,警告他的行为将把他引向何处。
但是问题就在这里——他的行为把他引向何处?
没有灾难性的负面影响,甚至几乎没有带来任何不便。
惩罚在哪里?
问题就出在这里:他根本没有面临任何惩罚。
他被判缓刑(从那时起我就参与其中),还有一名侦探的警告。仅此而已。
他开始把性侵犯咨询当作一个笑话,实际上是在吹嘘自己的“征服”(指的是他用刀子把女孩带走)。
进行教育或者康复治疗,在这个案例中,高度专业化的心理干预应该是第一反应(特别是对年轻人来说),如果所有这些都失败了,会发生什么?
当这个年轻人最终出现在我们的刑事司法系统中时,他学到了重要的几课:
1. 在被证明有罪之前就是无辜的,当证据完全依赖于他的而不是她的话时,就很有可能从怀疑中获利。
2. 在强奸案中,出庭的是女性受害者,而且通常情况下,她被发现有罪。罪犯可能会因较小的罪名轻判,但前提是他得很狡猾。
3. 弱势女孩(比如以前被虐待过、流落街头或从事性工作的女孩)已经从个人经历中了解了前两个规则,因此很少提出指控——她们就是性掠夺者的无穷资源。
令人不安的模式
那么,我们该如何应对那些不对减少不良行为的合理尝试做出回应的人呢?
近几十年来,澳洲社会如何理解和应对棘手的“不良行为”出现了令人不安的模式。
我们通常不会看到看个人为自己的行为负任何责任,而总是会看到四个关键的借口:
1. 痛心疾首:这离否认只有一步之遥,而且这是由于完全不相信并非每个人都是天生的“好人”或者天生就有动机去做“正确”的事。
2. 责任外部化:他一定要这样做是因为社会、基因或者是婴儿时期卧室的墙纸颜色不对。
3. 教育/康复:他当然想改变并像我们其他人一样(为什么?这对他有什么用?),因此,他会热情积极地参与我们对他的改造(这有什么可能的原因?)。
4. 病:既然他仍然不像我们这样思考,那他一定是“病”了。让我们将他那些骇人听闻的行为算作精神疾病并且治疗他。
当上述所有方法都失败时,我们需要回到问题的根本,并且需要意识到环境必须与我们的言论保持一致:如果我们说不可以侵犯他人,那么我们需要确保有及时和有效的惩罚来支持这一点。
终于,我们看到澳洲对家庭暴力的态度发生了这种变化。
在尝试解决施暴者的潜在问题的所有措施都徒劳无功之后,每周我们有一名女性被她的(前)伴侣杀害。
有些人终于开始意识到,制止这种可怕行为的唯一真正方法是严格而迅速地采取实际惩罚措施。
尽管一些惩罚措施被视为原始和粗野的,但必须采取这些措施的动机也是如此。
没有惩罚,最好的情况下我们发出了混淆的信息,最坏的情况就是我们在助长不良行为。
惩罚把责任还给了审判那些不良行为分子的法院,为这些人提供动力(以前很少存在)来改变他们的行为。
https://www.abc.net.au/news/2019 ... ling-women/11681528
作者Rachael Sharman专门研究儿童和青少年的发展,并在阳光海岸大学教授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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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认识到这个问题了。法官们应该好好的读一下这篇报导。
显而易见, 如果一个罪犯不需要承担应有的后果,当然会继续犯罪。悲惨的童年令人同情, 但他仍然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没有惩罚,最好的情况下我们发出了混淆的信息,最坏的情况就是我们在助长不良行为。"说得太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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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的犯罪成本太低,特别年轻人。。确实需要及时严厉惩罚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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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common sense是不是一定要教授讲出来才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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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近年来的左派思潮- 没有好坏,没有对错, 对任何行为都要接纳-让人把原有的commen sense都丧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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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man就是这种情况下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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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法官一些保护措施,比如审判法官姓名保密,也许他们就能放手惩治罪犯了
都是人,谁都担心自己和家人被凶残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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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对青少年犯罪的量刑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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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有化学阉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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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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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犯罪年轻化,因为年龄的原因就逃避了惩罚,最近国内那个不到14岁奸杀的少年不也是,最初的判罚仅仅是交给父母教育。
都该修改法律了,应该以危害的结果为标准,年龄仅为量刑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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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三观极正,如果道歉有用,那还要警察干嘛?
做了错事就该受到惩罚,别找任何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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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他父母下了血本跑通了关系。国内不到14岁奸杀至少三年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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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锤杀父母少年或被释放,降低刑责年龄能否解决问题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810010
最后的信息是他交给叔父去管,因为14岁以下劳动教养要省级特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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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错不改大错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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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的例子谁都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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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从小受到家庭暴力的熏陶,大了就一发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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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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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仿新加坡的鞭刑吧。那是唯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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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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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残制度
可悲的是还有一群大妈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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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太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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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认为万事皆可原谅,没什么大不了的。还有以下认为错了必须负责,跟不上社会就需要被社会淘汰。其实都有道理,也都没有道理,两拨人相互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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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法官的权限想象的那么大,各种细则指引和判例限制。就算自我了一回对方还可以上诉。只有立法机关修订法律对于判罚的准则才可以推动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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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罪犯无能为力的社会令人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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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不能主持正义,受害者还能怎么办?澳洲应该对重刑犯恢复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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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这些问题少年可不是心软就能换来改邪归正的。需要严格的执行惩罚没有例外。
对恶人的善良就是对好人的惩罚,好像没有任何一个法官有这样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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