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财长 Josh Frydenberg 以及自由党新秀议员廖婵娥面临最后一分钟的对他们今年选举胜利的高院挑战。
在Kooyong选区输给财长的独立候选人Oliver Yates,和廖婵娥Chisholm选区的一名神秘选民联合发起了法律挑战,寻求高院判决这两个选举的结果无效。
挑战的中心所在是在选举当日出现在选举站的自由党的中文标语,他们说这个标语的设计旨在误导选民。
向高院递交的文件称标语模仿澳洲选举委员会的材料因此构成了误导和欺骗性的非法行为,违反了选举法。
这个和选举委员会引入注目的紫白色一样的标语用中文指示选民“正确的投票方法”,就是在选票上自由党候选人名字边写“1”。
在标语底部有一行小字,说这是自由党维州分部主任正式授权的。
Yates 上周五说他将本周开始法律行动,但是因为工党表示他们不会对Chisholm席位的归属提出争议,他对廖婵娥的挑战取胜的机会微乎其微。
但是现在Yates的法律团队代表一名叫做Leslie Hall的Chisholm的选民,廖婵娥被迫进入法律程序。
代理这两期诉讼的Marque律师行的主任律师 Michael Bradley不愿意说Hall女士是如何参与到这场诉讼中来的。
“她并非公职人员,只是普通公民。她是Chisholm区的选民,她决定她对自由党在选举日的行为很不满意。” Bradley告诉澳广。
“得有人- 候选人或选民- 必须得作为请愿人站出来。她决定她愿意这么做。她没有什么强烈的政治立场,也不会从这场挑战中获益。”
Hall女士的申请还要求法院宣布廖婵娥以及维州自由党主任Simon Frost因授权这些标语而从事了非法行为。
在律师提供的声明中,Hall说她担心这些标语代表了“对民主的侵蚀”。
“AEC允许以外语表达的故意误导的陈述提供给那些未必懂英文的选民,从而未必充分了解选举过程的选民,这让我担忧。”
Yates的申请则要求法庭宣布财长Frydenberg 从事了非法行为。
今天是对选举结果提出争议的40天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自由党曾坚称这些标语并非误导,遵循各种选举规则。
Yates告诉澳广说他提出挑战是因为他认为现象的选举规则允许选民被误导。
https://www.abc.net.au/news/2019-07-31/josh-frydenberg-and-gladys-liu-hit-with-high-court-challenge/1136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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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不是说了这个广告没啥问题
挑战估计没啥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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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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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最后一天挑战,甭管结果如何,反正恶心恶心你,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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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党都放弃了,估计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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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一下,俺当初还赞助了25刀的众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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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在国会第一次发言还是不错的,单亲妈妈的奋斗还是不容易的,讲话正能量,英语潮州话广东话普通话都用上,鼓掌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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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阅读能力不行啊,新闻写得清清楚楚,Yates是独立候选人,工党已经表示放弃追究此事了。
“Yates上周五说他将本周开始法律行动,但是因为工党表示他们不会对Chisholm席位的归属提出争议,他对廖婵娥的挑战取胜的机会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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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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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搞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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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找事!应该不用理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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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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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空真应该看看这位廖议员的就职演讲 ,不卑不亢, 真诚感人, 英文流利, 总之非常棒 ,华人之光。希望她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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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C说没问题,不代表法院认为也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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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的争,
某党推荐:正确的XXX,
中文意思只是省略了几个字。
其实大家都好tricky的啦,无分彼此,
最多以后补漏不让用这招,这次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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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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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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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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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党搞了一个近似的标制,误导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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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误导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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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支持香港示威者那要闻,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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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不支持自由党用那个紫色,大方的用自由党的天蓝色,多好。打擦边球,别扭。
好奇高院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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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C允许以外语表达的故意误导的陈述提供给那些未必懂英文的选民,从而未必充分了解选举过程的选民,这让我担忧。”
那些被误导的选民应该站出来,提供签字证明材料,这样有说服力。
不过这样的选民有多少是个问题。
哪些选民会被误导呢?根据上面这段话:一是未必懂英文的 二是未必了解选举过程(和规则)的。另外还应该是当天还没有决定选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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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呦,不好意思点了好几下,怎么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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