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news:内政部长 Peter Dutton拒绝社会的呼吁,不放弃对记者的调查
据报道, 内政部长Peter Dutton拒绝澳广和和新闻集团的请求,要求他不要对他们的记者进行调查。
澳广和和新闻集团的记者曾经发表过有关联邦政府内部消息, 这些都是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报道。
澳广和和新闻集团的老板们曾经给内政部长Peter Dutton写信,要求他不要对他们的相关记者采取行动。
但是内政部长Peter Dutton拒绝了,他说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周五,内政部长Peter Dutton 接受9号电视台的早上节目采访,他说,这些记者们拿到了绝密文件,而且这些文件已被泄露。
根据法律,这是违法的行为。
当政府将这些案件转交给联邦警察, 他们就有义务要调查这些泄密事件。
来源:
https://www.skynews.com.au/details/_6058097839001
12/07/2019|1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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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严重,说的好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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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头别嘴硬了,香港特首一个月前也很硬的,现在呢? 认清形势,该跪就快跪,拖越久下场越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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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多克也敢惹,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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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丫闭嘴,我们在讨论言论自由!
犯我自由民主者,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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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衡利弊还是要支持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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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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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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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言论自由也不是绝对的,泄露绝密文件不在言论自由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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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由法官决断比较好。
如果相关法律需要修订,就依序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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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和你争论,你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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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媒体没有义务为政府保密啊。
如果媒体不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机密内容,只要这些内容不会对社会和公众产生直接负面后果,那媒体完全有权利公开这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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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凶多吉少。。。法律和媒体监督都是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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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港府经不起大国角力,老百姓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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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机密文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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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文件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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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标 又要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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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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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美国的五角大楼文件案。
泄漏机密文件的政府雇员有罪,但是被动收到文件的媒体并未触犯任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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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严查绝密文件是怎么从政府泄露出去的,而不是查记者怎么得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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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罪,查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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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需要勇气,得灌了衡水老白干或套马杆牌草原白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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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民主社会对保密的原则是:政府在某些领域范围内,有责任保住自己的机密,但是作为监督政府的老百姓和媒体没有这个责任。当然这里还有个前提,就是这些人或者组织没有和政府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只有那些与政府签署了保密协议的政府雇员(军人也属于政府雇员),并且政府为此支付相关的保密费,这样的人才有责任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政府规定为机密的内容保密。
这条不仅适合于政府和政府雇员(包括军人)之间,也同时适合普通的公司和他的员工之间,其实看看
国外的公司和中国的外企就知道,经常公司和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时间等,并支付保密费,没有这个,员工就是泄露了什么秘密,公司是没有任何权力起诉该员工泄密的,比如前几年微软的李开富跳槽到Google公司,微软就是拿公司和李开富当年签署的保密协议打的官司,没有这个保密协议,美国的法院连受理都不会受理的。
同样道理凡是没有和政府自愿签署保密协议的老百姓或者民间组织或者媒体和公司都没有为政府保密的责任和义务,说简单一点,对于我们老百姓,我们既不是政府的人,又没有拿政府一分钱,凭什么要我替你保密,何况政府是我们老百姓请的公仆,本来仆人干的事对主人遮遮掩掩,不让主人知道就已经让我们老百姓不放心的了,万一老百姓或者记者获得了,作为公仆的政府可能损害大家利益的事情,作为公仆的政府还要以这是机密为理由要大家为他保密,不保密还要起诉我们,甚至让我们蹲监狱,这还了得,所以说保密这档事儿,那是政府的责任,老百姓没有替政府保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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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支持土豆?看来澳大利亚以后和某些国家一样了,什么东西都搞个国家机密,老百姓就没办法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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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有公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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