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父母团聚移民 资金担保
在新西兰
我和我老婆在结婚前 各自都有了PR ,现在我老婆的PR 已经三年了。但是我的PR 还不到 3年
想申请 老婆的 爸爸 来新西兰。
她作为sponsor 工资有4W8 我的收入有10w 我们家庭收入肯定够了T1
case 分配到了上海办公室,移民官告诉我们,说我的PR 没超过三年,不能算我的收入。
请问大家有遇到过这样的问题的吗? 有什么方法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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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这是硬性规定。除非你老婆自己的收入够6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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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还有这种规定的?。。。。我还以为全家人有就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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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等到你满三年才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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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硬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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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烦人,估计要等一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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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做生意的话,可以雇佣你老婆,给她发两万一年的工资,她个人就符合了。如果你是上班,那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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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给别人打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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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办法,是硬性条件。好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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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耽误了一年,还浪费了申请费,体检费,好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