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求助:关于家庭团聚移民优先类的两个问题
在新西兰
第一个问题:主申请人“长期保证收入”为最低纽币27203每年,连带配偶一起申请为纽币39890每年。
主申请人是我妈妈,但收入达不到要求,但副申请人我爸爸达到要求,这样符合要求吗?在不换我爸爸做主申请人前提下,这样可以吗?
第二个问题:我是在新政策之前递交的普通类,费用都交了,现在如果改成优先类,之前交的都作废了?
评论
只要两人的总收入达到纽币39890每年,无所谓谁是主申请人。旧申请改T1现在只需要交一个EOI, $420。申请时的申请费会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