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配偶的居留遇到的问题....请帮忙...
在新西兰
你好,我想问一下以下几个问题:我的visitor visa 是2011年2月16号批的,那个时候的健康体检表是2011年1月份拿的,而无刑事犯罪纪录是在2011年2月拿到的。现在我想申请配偶类的居留,我自己在办事处拿了一些相关的申请表来填写遇到的问题就是resident guide 上面的说明:
If you are applying under the Partnership or Dependent Child categories,you do not have to submit a new medical and Chest X-Ray Certificate with your application if :
you Submitted a Medical and Chest X-Ray Certificate with earlier temporary entry visa application,and
you met the health requirements based on that certificate, and
you are lodging your resident application within 24months of the date of issue of the certificate.
在visitor visa 之后我又办了工作签证,请问:
我真的不用再办健康体检表和无刑事犯罪纪录吗??
但为什么之前我的律师叫我重新办理无刑事犯罪纪录呢?
还有就是我的朋友说他之前办这个居留的时候需要人写证明,我想问一下具体是什么证明,需要找那一类的人写这个证明呢??
如能回贴
无限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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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看了下,是不需要你的无犯罪公证和体检,估计是最近才改的。
你把那个guide给律师看看吧,让他也学习下。
关于证明,应该是找朋友写就可以了,就是证明你们两个的关系。(一般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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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纪录和体检确实不需要。自你上次工签起2年内有效。但是你需要提供新的无犯罪公正。意味着你还是需要区国内派出所开一分无犯罪证明,这样你才能开无犯罪公证。没办法,对于移民局这么自相矛盾得事你不理解也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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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说那个体检的不用咯??怪不得律师叫我搞无犯罪公证.....谢谢楼上的回贴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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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段英文只是说不用体检和X光,没有提到任何关于无犯罪记录的话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