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楼下车库改建,香港人请进
在新西兰
先行谢谢。
长期以来我一直以为楼下车库要改建成habitable area (比如bedroom), 需要minimum height (finished floor to ceiling) 是2.4米。但是今天听到一个设计师说只要2.1米。现在迷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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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m是正解,不需要2.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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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原本是建築設計師那邊範圍的問題 是建築法方面的 你設計師說對了 理論上 2.1m 就可以 但據說舊房子上面還要多預留一些 50mm clearance 什麼的 建議詳細還是以設計師為準
补充内容 (2021-10-5 10:31):
和1建築師朋友諮詢過 舊房 2.1m 就可以 可是新房要 2.4m - 是Building Code 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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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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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我试着从一个general的角度帮你分析一下吧。
首先,你会发现你找遍RMA,UP,和NZBC,这些里头都没有关于ceiling高度的要求。
其次,唯一你能找到的相关的就是在NZBC里的D1/AS1的figure 3。而这就是上面所有人的关于2.1m的由来。
但如果你自己看这个图和相对应的clause,这条规范是给access route用的,不是要求的室内的min height。这个问题我也曾经和很多council的team leader, senior, technical adviosr聊过,理论上没有要求。
再但是,你必须要证明对于一个卧室来说,高度2m, 1.8m是合理的。很多时候council也只是利用自己的优势位置逼迫你提高高度,如果你要证明,大概率要走Determination,至少是半年起,所以一般的designer不回去争论这些点,快点拿到consent结束才是正途。个人觉得2m其实都是可以接受的范围内的,但这需要你做一些功课,比如提供一些新西兰平均身高的数据,其他国家房屋高度的数据,从人体工程学角度进行的论证等。这个属于alternative solution,council会和你有一些争论,总之做好辩论的准备,你不一定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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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2.4的要求,一个是习惯做法,二个是2张gib的宽度,方便施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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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是根据act S112,如果是existing的结构部分,而你只是在下面一层10mm ceiling,虽然有争议,但你可以试着引用s112和schedule 1 (ceiling lining exempted)去argue一下,其实不完全适用,但你为了那10mm让我花10w换中层,吃饱了撑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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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工程師出來解惑了 謝謝 但Unitary Plan / (RMA 更不要說 RMA只是國家關於城市規劃/自然資源管理的各種程序的規定而已 不會細到說房間高度) 有趣是 Auckland Design Manual 倒有建議高密度/混合發展樓高要2.4m 甚至以上(2.7m) 用來加強通風等 但這也不是硬性的死要求
补充内容 (2021-10-5 11:30):
上面想說的是 Unitary Plan 不會說這些 UP 管的都是建築物/開發外面的東西 裡面的則只有建築物用途/住宅密度和車庫大小這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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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谢谢回复。做什么工作的,还接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