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THAB Zone 分割
在新西兰
请问各位1200 平米 Terrace Housing and Apartment Buildings Zone 可以只分割成6个200平米的地块,然后拿到 each lot 的title,不盖房而是把者6个lot分别卖出去吗? 还是必须按RC 把房子盖好了才能拿每一块地的title,而不能只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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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主要是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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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比較難 需要知道THAB zone 你是建一個房子都要拿RC 的(因為這個是密度最高的區域 所以council就是先要知道你建什麼 不管你分割不分割 不管你有沒有違規) 尤其是高密度(通常都是聯排)的這種分割 如果你拿了RC 做好管道車道等不建房子就賣掉走人 這些不同的新買家哪怕是其中一戶(甚至多戶)不喜歡已批准設計要改那整個已經批准的分割方案就不能用了 更不要說通常高密度分割council 比較重視的landscaping 這些 同時有不同的6戶人到底能如何確保這些council 對整塊地的分割條款能執行難度也非常高 所以實際上Council 現在對這些(尤其是聯排)都已經都要求申請人必須要把房子建到去roof framing stage 才能批s224c 有這個你才能申請titles 把房子賣 而不是做好管道就賣地走人 這樣措施也對維持這個zone 的政策穩定性有關係
但針對資金問題 Council 容許這種分割以分階段進行(所謂的staged development)就是把這個分割方案打散幾個stages 例如這個分割6個 你可能希望每次建兩個 完成賣了再做餘下 那就是分開3個stages 每完成一個stage 你就替這兩個房子先做s223/224 (餘下的還沒動工的土地則還是一個title)所以如果你先做好頭兩個 那就先拿223/224 和為它們申請titles 那就能先賣這兩個 然後有資金再做stage 2 再建兩個 同樣方法為這第三第四個做223/224 和申請地契然後賣出 然後又再拿錢做第五和第六個直到結束
當然 如果中間有改動 恐怕還是要重新申請 但由於沒做的部分還是同一個屋主/開發商 所以一切比較容易控制 而任何改變都要通盤考慮
之前有發帖說過這個問題 有興趣可以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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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要什么特殊设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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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神回复,看来只能申请 stage developmen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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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这个RC是什么时候批的,最新的consent已经不让单独出地了,必须房子盖出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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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做RC呢,想先问问可不可以卖地还是必须盖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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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Epsom/Remuera转角的691的 THAB卖了400万,是贵还是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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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下黑羊, 他要说贵,那肯定就是不便宜啦。 cv 2mil拍到4mil, 肯定不是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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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可能理解错了,但是根据Unitary plan 来讲的话,1200m2 已经是THAB zone的最小分割单位了,你要做空地分割是做不出来的,必须做带设计的bundled consent, 而现在的bundled consent 都会写condition进去说224c 只有在房子建起来之后才能拿224c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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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只能像楼上大神说的那样做staged developmen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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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理解好像有一點偏差 1200其實就是THAB 空地分割出來那塊空地的最低面積規定 所以是要做空地分割才需要1200
但如果是有房子設計那就沒所謂了 理論上多小都可以 因為每個房子都需要RC council 就是用這個程序來檢查房子設計如何達標 而這個zone 的其中一個特色就是鼓勵做apartment 的 apartment 的話 一般住宅單位最小 30 (studio) -45 (一房或以上) 平方米就可以了 用不到1200 但整體佈局/設計要讓council 覺得能體現 urban design 的各種標準才容易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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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ncil urban design 问题是太飘了,感觉关注点跟正常planner不大一样。。。也是,毕竟不是planner。。。
还有我也是想表达需要带设计的想法,看来还是没解释清楚,果然跟大佬是有差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