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停止租约战争’发言人迈克·巴特勒(Mike Butler)今天说,阿登(Jacinda Ardern)的“善良”政府希望在本周紧急通过对住宅租赁租赁法的修订,这既不可行又有害。
如《住房租赁修正法案》通过,情况如下:
- 第55A条将允许每90天有两周的迟付租金。这违反了所有要求按约定支付租金的租赁协议。
- 第36条将允许每90天允许发生两次单独的反社会行为。这也违反了所有禁止反社会行为的租赁协议。
- 第32条将终止业主的合同终止,这意味着业主终止租约的唯一方法是翻新,搬入或出售该物业。
- 在考虑因严重违反租约而终止租约时,租务审裁处的审裁人员在法律上有责任把租客的个人情况置于业主和邻居的权利之上,亦高于公平和可接受的行为。
- 附表2将处以远非公平合理的巨额罚款。提议的87种处罚中的73种针对业主。
现任政府似乎认为,可以通过修改法律来解决住房问题。政府似乎不明白问题的根源在于需求高和出租房供应减少。
请记住,现任政府未能按照上次选举时的承诺,在三年内建出3万套经济适用房。
温斯顿·彼得斯(Winston Peters)应该表明,这个摇摇欲坠的联合政府中至少有一名成年人,帮助国民党和行动党反对这些对《住宅租贷法案》无效且恶毒的修正案。
自2018年10月以来,停止租约战争(Stop the War on Tenancies)这个组织,一直在强调政府未能为住宅租赁物业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法律。许多政策只增加了租金,使租户和业主都处于不利地位。
该法案可能在下列链接读取 http://legislation.govt.nz/bill/government/2020/0218/latest/LMS294929.html
以上为参考译文,英文原文请点击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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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公平合理的租贷法案才能鼓励更多人变成房东,出租或者部分出租房子来增加供应,进而拉低房租价格,形成良性循环。
自相矛盾的修改法案使摆脱坏房客变得困难,会放房东宁愿空屋或者退出租贷市场,也不出租给有风险的房客。其实最受伤的还是那些有风险但最需要机会的脆弱人群。
推出法案的人或政党,是典型的好心办坏事的猪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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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放房东宁愿空屋或者退出租贷市场”
这个只取决于房东有没有还款压力和压力大不大
当然如果市场上人人都是全款的房就无所谓了
很好的思考帖子可以高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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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从来不会听取业界的建议, 当时政府就走过场, 让各大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协会就新法案提出反对意见,
洋人协会写了满满几大篇。 很多洋人的大物业公司, 极力反对。 也写了很多, 最后一条也没有采用。 说明政府要干的事情, 大家做任何事反对, 等于白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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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的,越少人当房东越好,租金就越高。。。嘿嘿。再来多点新政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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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党是要把他的铁票人群解决了。 很多都是问题租客, 现在法律规定, 就算有反社会行为, 一年只能收42 周房租。 一年欠10周房租, 属于正常。
这样问题房客都转嫁给了私人房东, 不再是政府负担。
你们房东房客慢慢去扯皮, 这个政府要通过的政策, 再多反对意见都是扯。
不过是面子上走个过场。 说明这周肯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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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穷人这些房客, 肯定大幅投工党票, 房客多, 还是房东多。 作为房客, 一年少交8周房租, 就是四千块钱。 很多人$20 便宜都占, 不要说¥4000 。
这个政策通过, 工党票仓大涨, 特别岛毛人, 他们都还爱聚会, 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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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房客知道了, 也要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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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理解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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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恶法实行以后,会导致房客的审查会更加严格。好房客不用怕,坏房客找房子更麻烦了。哎,等等。坏房客赖在现在的房东那里不走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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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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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90天欠2周房租算正常, 说明以后你去打官司, 一年欠八周都是正常范围内。 就是要把房客轰走 , 你上庭排期, 最快也要2两个月以后排上你。
你轰走大爷, 没有半年的持久战都困难, 以后挑选房客就是大问题。 很多中介如果管理不到位, 肯定要被房东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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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本来制定这些条款据说还可以抑制房价什么的,但是这个简单任务也没有实现吧?
https://www.msn.com/en-nz/money/ ... BB17u4ed?li=BBqdg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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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很多国家都这么搞,除了德国以外也没看房价/房租真的降了,供需平衡不做好的话一切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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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别人房子,交租金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延缓支付租金本身就没有任何道理可言。特殊情况可以和房东研究,但是把它写成法律文本,就是明目张胆地鼓励房客拖欠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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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银行可以同样对待有放贷的房东,我是没意见。政府惹不起大银行家,找房东麻烦。
没听说哪个银行可以90天有2周不按时还贷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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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无天了,以后可以每多少年杀两个人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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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a)写的并不是未付租金,而是迟付租金。这条翻译太不准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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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改,谢谢指导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