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关于家庭信托family trust的问题
在新西兰
最近有考虑成立家庭信托,但还要很多问题没搞明白。所以请各位指教一下。
1.家庭信托里面有3个关系,settlor,trustee和beneficiary, settlor是成立家庭信托的人,听说settlor成立了家庭信托之后就没settlor什么事了,然后trustee是由settlor任命的吗?
2.beneficiary是由谁决定的?settlor还是trustee?
3.谁的财产可以放进信托?是settlor,trustee,beneficiary都可以吗,还是他们其中的一位或两位?
4.settlor,trustee和beneficiary这3者关系其中settlor和beneficiary我还是比较好理解的,无非是成立人想把资产放在信托里,让收益人在其中获利,但trustee在其中到低扮演什么角色,为什么信托名下的资产变动都要有trustee签署才买或卖,打个比方,我是settlor,我成立了家庭信托,我将资产放进了信托,然后我任命律师和会计师做我的trustee,我的beneficiary是我的家人,但如果我要卖我信托下的资产,为什么不是settlor决定卖,反而由trustee决定,如果我settlor任命的trustee不同意卖反而就不能卖了,等于settlor放进信托下的资产最终决定权不在settlor自己手上,反而在别人手上,这种关系怎么理解?
5.家庭信托对资产的传承到低什么帮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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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呀!幫你建立信托的律師最清楚,你的具體信托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