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签了有条件合同,现在不想要了怎么操作
在新西兰
昨天签了有条件合同,现在不想要了 想以finance的条件拒绝该怎么操作, 需要律师介入吗 ? 还是直接跟中介说就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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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律师。和中介说没用,人家是帮卖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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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发信,就说finance not satisfied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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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律师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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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直接给罚款 几大千 你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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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了finance? 如果还没过期的话和中介说一声就好了。
或者贷款经理直接出email就完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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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要买房子一般都会有pre-approval啊,难道银行的员工随便会给不能贷款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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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Pre-Approval, 但是银行也会放很多Condition在里面,只要你不满足任何一条,银行照样不会给你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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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是你如果作假 为的是不想买这个房子,银行不给你贷了,你怎么去买你喜欢的房子。我只是想问一下这个finance的condition为借口的可行性。我朋友的经验是如果要律师和对方律师交涉,一定要银行出证明,可是银行不肯能无缘无故给你出啊,一旦出了你怎么在继续在银行贷款。而且银行业员工也不可能给你随便出这个证明,一定要真的不符合条件,可是真的不符合条件的话,当时签合约的时候你就知道你买不下来这个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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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贷款可能是房子的问题,不一定是买家的问题。比如要买的漏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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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正常理由,楼主明显是改变主意了。我想问的是议价的时候通常都会加上fiance的条件,但是你真的是要用的话也必须要正当的理由吧,不能自己不喜欢了说一句我不能贷款就不买了像楼主这样,如果买家较真起来一定要银行出证明不久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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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吧,如果碰到较真的卖家就比较麻烦了。不过我还是时常听说用finance条件逃走的,可能银行经理会为了要留住顾客配合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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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时常听说而且一直这么认为,只到最近朋友因为这个碰了钉子。银行就是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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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正确的,如果买家改变主意,用这个为借口,vendor 那边可以通过律师去challenge 的。一旦发现和银行核实说假话,vendor 有权利向你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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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给的99%都是 conditional pre approval,不代表什么房子都可以买。我通常都会和客人解释清楚有哪些条件需要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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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finance 条款99.999999999%可以逃合同, 卖家基本无时间和精力来challenge, 因为买家的经济状况可以随时发生改变,再说finance是个人隐私,银行无权泄漏买家资料。再说如果challenge不成,卖家还要付不菲的律师费,最后会不了了之。比如说你家突然有急事,首付转到海外, unable to complete deal 之类的, 不够20% LVR 等等,理由多了去了, 不需要解释给卖家, 律师一封信就搞定,唯一有可能challenge 的情况是: 楼主反悔这个合同后, 立马在附近买了类似的房子,而且还被原来的卖家给发现了,如果无此情况发生, 卖家如何找茬? 所以楼主无需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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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说贷不到款就好了,拿你没办法,你直接说我就5000cash,银行不让贷,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