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意,一个打钱不太快的房产中介(还算大公司)让更新我们的保险等信息。其中有下面的话。请大家说说,如果有他拿不到钱的情况,是不是就有理由不付给我们了。法律上他占得住脚吗?如果我不签,就拿不到他的活,如果签了,就等于承认一切靠自己的运气和RP??万一有一天他说房东跑路了,没留钱,我们就活该了吗?这是标准套话,霸王条款?
I/We acknowledge being advised that XXXX is acting for and on behalf of the owner of the
property/properties at which I/We have been or will be requested to perform work or provide
services.
I/We acknowledge that XXXX is not personally liable for any matter, including the
payment of accounts or matters relating to the performance of the work or the provision of the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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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应该是标准的做法,但是也没有错,他们是姜太公钓鱼了,你签了就表示你同意了。
你也可以不签,不干他这活。
如果是我,既然他们出这样的条款,那我要他们预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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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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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签了,就难办了。 对方不同意修改,只能打官司。 只能尝试用消法第s 23(1)条。 但是难度很大。
没有签字就什么都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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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签。不签就不会有活了。介于他们打钱很慢的历史,我倾向于不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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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这两个条款没有什么很大的问题。
中介是为物主服务的。 你给物主清理房子。 物主付钱。 中介只是代理转钱给你。 就算没有写。 物主也有权利通知中介不给钱。 按照现在的法律,你也很大程度上不能问中介要钱。 因为他们只是代理而已。你要追讨钱的话也要问物主要。其实结果是差不多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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