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DDP的经营模式在澳洲的小生意中还是使用的比较多。
他们一般公司和人员都在中国,通过DDP的方式把货物发到澳洲的某个物流仓库/分发中心。然后通过EBAY等方式采用远程销售,再下单给物流公司发送货物。
这样做的好处是:他们不用在澳洲设立公司,节省了人工费用。较为灵活。
坏处时,进口环节的流转税GST(中国的VAT)全都由海外的供应商支付,不能够抵扣。
等到生意到了一定规模,这些中国公司就在澳洲设立分支机构,做正常的进出口了。
[ 本帖最后由 大熊 于 2011-12-16 23: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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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卖的东西多了,对这个'某个物流仓库/分发中心', 就需要很好的配合啊?
楼主有没有接触过这些分发中心,具体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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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模式不是特别复杂,现在很多中国公司在用的。
你想要什么样规模的仓库都有。有的最简单的就是普通的仓库,大规模的可以安装数据库,扫描枪之类的。
提供的基本服务包括:收货、上架、进系统、发货、对账、收款、退货、盘存等等。 区别就是不同规模的采用不同处理方式。
你想要多大规模的服务,都可以找得到。无非就是一分钱一分货区别。
你如果需要,而且是在墨尔本的话,可以见面聊一下。
回站内短信吧,这个贴子有时我看不到
如果你人在澳洲,就没有必要采用DDP的方式操作,可以采用正常贸易方式,只采用物流仓库的服务就可以了。
[ 本帖最后由 大熊 于 2011-12-17 16: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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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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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very duty p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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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没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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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在,我还做得了船务吗...幸好走得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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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那就最后落在服务价格上了. 有可能比在澳洲开个小office来得贵吗,既然所有services都囊括了?
有短你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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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一年销售6万澳币的货物计算,不能抵扣的GST就是6000。
如果你在澳洲有公司,甚至是一个sole trader.那这些钱就可以抵扣掉。
但是如果卖家在这边没有人常住,需要委托人来管理这个公司,包括会计,退税之些事,一年的服务费差不多也就这些钱。
所以如果同样都是发货仓储这些都外包的情况下,我认为年销售6万差不多是一个分界点,高于这个点,就开个公司,低于这个点,就用D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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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也有客户在这边有公司,但仍然采用这种仓库的方式,这个就是axin所说的服务和价格上了。
这个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短信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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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本人英文也不是很好,所以更希望用缩略语的时候也给点中文解释。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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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P 是国际贸易条款中最基本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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