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来更新了,关于新租约的收费情况,作一个总结:
第一回合:律师来信出价600,以75%收费,Z不认同,去电话沟通,强调以前出的律师费中包括新租约服务,是一次性打包。
第二回合:收到第二封律师来信,说签新租约不包括在以前的服务范围内,强调是新业务,要重新收费,价格继续打折,以50%收费。Z继续不 爽,找到原先推荐此律师的朋友,向他反映情况,此朋友答应过问此事。
第三回合:收到第三封律师来信,继续打折,收费200,至此,Z也懒得再理论,交了200了事。
从中得出的经验教训是:1,凡是事先要说好,并要以纸面形式确定。2,有异议,要据理力争。3,见好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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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本默认一次性打包付费的生意买卖合约服务,竟然被拆分成两份合约,按照两份业务服务重复收费。
朋友的故事,拿上来和大家分亨,作为case study 。这方面我不是很懂,在此征求宝贵意见。
去年10月,朋友Z看中一小生意,委托一律师行进行生意买卖的业务,当时律师提出的费用是1600还是1800(我忘了具体数字),反正和打听下来的市场行情比有点高。考虑到1、这律师是朋友介绍的,应该会可靠一些。2、自己英语不是很好,找个会讲中文的律师方便点。3、第一次在异国他乡做生意,凡事讲究顺一点。于是也没有讨价还价。一路按常规做下来,也没什么特别。
这里要交代的背景材料是:
一、Z谈的这个小生意刚好一个租期将结束,原来租房合同上是3*3*3,如果生意接下来,就要再续一个3年, landlord 也同意再续,并要求每年的涨幅为3%。这些Z都接受。新的租约从12月10日开始。
二、卖生意的owner急着要回国,他有个90多岁的老母亲病危。Z也积极配合,并告知律师,希望能在在11月28日接店(Z也想图个吉利)。
三、买卖合同签好了,转租约合同也签好了,还有一分新租约合同没签,但条款都已谈好,landlord出国了(这件事是事先知道的,不是突发事件),出国之前,他在新租约合同上签好了名,并交给自己的律师了。Z的律师也说没什么问题了,只要这份新租约寄到,Z再签个名就OK了,并恭喜买卖成功。一切准备就绪,Z按原定计划在11月28日顺利接店。
插播:旧owner的母亲在这期间已仙逝,实在遗憾。
[ 本帖最后由 cathytzy 于 2011-11-7 14: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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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一段时间,Z只顾接手的生意,并按时把新租金交入landlord的帐号内。也没过问律师关于新租约的事。过了大概三个月左右,接到律师的一封信,是关于新租约的一些条款,问有没有什么意见,还有就是要求Z作一个租金的银行保证金手续,因为条款都是以前谈妥的事,Z就没把这当会事,只是认为自己的律师已拿到新租约文本了,并去银行办理租金保证金手续。
过了几天,landlord出现了,来催新租约的签名,因为Z还没有拿到合同,就和律师联系,律师叫Z自己去拿,第二天拿来后,就签了名,landlord把他的一份拿走了,并留下了信箱地址,要求把银行的租房保证金证明寄给他,后来Z也按要求完成了这事。这期间感觉律师没做什么事,都是Z自己在做。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今年6月Z又接到了一封律师寄来的信说:我们按照您的要求,进行了新租约的服务,请付服务费600,我们按75%优惠收费。
Z根本没想到还有付费这一说,他一直认为,这从头到尾这是一个打包业务,要他重新再付一笔律师费,觉得莫名其妙。Z第一时间联系了律师,并陈述了自己的理由,当时可能情绪比较激动,对方说,你先别激动,我先问问具体的办事人员(这事具体是他手下操作的),然后我会打电话给你。
一直没接到律师打来的电话,Z觉得这问题已解决。谁知前几天又接到律师的一封信说,我们这次收的是签新租约的服务,上次收的是生意买卖和转租约。我们现在收你300的服务费,半折优惠。
Z心里很郁闷,转租约只是从11月28日到12月10日这几天,都是按照老合同,根本没有什么变动,如果要另外收费,那他干嘛不到12月10日以后再接店呢。
听了这个故事,我也觉得有点不对劲,但又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所以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 本帖最后由 cathytzy 于 2010-7-14 11: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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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生意转租约和签新租约的收费是不一样的.由于你朋友一开始就没有商议好,律师再收300也是适合的.至于律师费1800是否贵,不好说,有些只要1000,有的要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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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说的意思我明白,据我了解:一般情况 买卖生意转租约和签新租约是间隔有一段时间的,先转租约,等旧租约快用完了,提前告知landlord续租约的事,再签新租约。这是两笔业务,大家都可以理解。
问题是按常规的思维,我朋友默认接的生意是按新租约履行,当时所谈内容也都是关于新租约的,委托律师做这笔业务包括生意的买卖和新租约的约定,属于同一笔业务。
想请问各位,我朋友该怎么办?
[ 本帖最后由 cathytzy 于 2010-7-14 15: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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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律师是这样的,记得澳洲最讨厌的3种人:政客,律师,中介。
全是是名正言顺地抢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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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个基本标准吧,我朋友的生意买价没超过10万的,算是小生意。旧owner请的西人律师,总共化费800元。
当时也没计较这个价钱,就是认为应该是一次性收费的。
[ 本帖最后由 cathytzy 于 2010-7-14 19: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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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这样收费是没错;
关键是你朋友和律师事先没有就“打包服务”做详细的确认
交了300块赶快撤,少和这些人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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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拿来了律师信和租约合同给我看, 发现有一些细节:
律师信中,除了强调生意买卖转租约和新租约是分开的以外,特地指出:对方律师告知我们由于landlord身在海外,无法完成签名。言下之意就是:是对方的原因导致整个服务时间拖长,所以收新租约的服务费就变成理所当然了。(听朋友说,如果当时一次性完成这些工作,价钱是口头说好的,不然他会在12月10日后接店)。
新租约中,landlord的签名时间是在2009年12月2日,也就是新租约开始之前,同时也验证了landlord在出去前就已签好名的说法。我想对方律师没有必要毫无理由地一直拖到2月份才寄出。而朋友的签名是2010年2月18日(是在新租约开始之后)。
这里就有一个疑问:如果landlord出去之前没有签名,万一出现了某些意外,导致无法完成新租约的签名,那这个合同就是一个无效合同了,我朋友还怎么做生意?作为律师难道不为当事人考虑而同意去接这个没有法律保障的店?
这些我们常人都能想到的东西,律师不会没有想到吧?
[ 本帖最后由 cathytzy 于 2010-7-15 10: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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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黑版的加分:) 。突然意识到,自己还是光脚的。
以前潜水的时侯没觉得什么。现在发帖了,况且是这样一个严肃的话题,大冬天的,光着脚,感觉怪怪的。
怎样让自己赶紧穿上鞋呢?去站务版看了一下,发现投票可以加分,赶紧在“你是怎么知道”帖子里投了一票,回来发现一点发应都没有,分还是那么一点分。
只怪自己平时不努力赚分,鞋到用时方恨无啊!
[ 本帖最后由 cathytzy 于 2010-7-15 16: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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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你的描述,觉得你朋友从头到尾是想当然的想当然的,那种感觉。被人多收300块,除非再打电话去,跟他们吵吵。要求免去这笔费用。否则只能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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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的律师,墨尔本 的还是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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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LS,是墨尔本的。谢谢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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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人律师又如何,我客人想买一个5万的小店,卖家请的Suburb的西人律师,准备的生意买卖合同连场地租约都不付上,整个一SB, 名片上还是Notary Public, Solicitor, Conveyancer and Tax Agent了。不要迷信西人,当然很多中国律师做事也是错误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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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专家了,真好!
请问LS:按惯例,在谈妥一项业务后,你跟客户之间一般是口头约定形式多,还是以文本约定的方式多?
客户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提出要以文本的形式约定,你们是否会满足客户的要求?这文本由谁起草?
本人没有跟律师直接打过道,提的问题有些菜,望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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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律师都会向客人提供costs agreement,写明委托事宜,收费方式等。律师其实是监管很严的行业,不能说没有行业败类,相对说起来大家还是比较会自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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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便宜”的律师,你说的这些都没有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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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律师做工作还是挺细致。把每个过程都分的这么清楚。还能主动给顾客打折扣。不错不错。楼主能否把这个律师推荐给大家。 这么好的律师,分享一下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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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 主动是有原因的:第一次,说好了一次性,然后他主动来信说要分开算,打折。第二次,顾客打电话去抱怨,说好弄清楚情况后电话告诉,最后电话没打,又主动来一封讨钱信,继续打折。
最新情况汇报:Z就这事向推荐此律师的朋友抱怨,朋友答应过问此事(感觉他们之间关系较好),最后得到的信息,好象是看在朋友的份上,继续打折。但具体多少还没谈。
Z说,几百元钱倒是小事,该收的钱是一分也不会少他的,但不该收的也收,这未免太小人了吧。
确实有几个朋友问过Z,找的律师如何,本来还想推荐一下,现在哪敢啊!
[ 本帖最后由 cathytzy 于 2010-7-22 11: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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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都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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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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