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印度尼西亚男子在承认使用外国船只在澳大利亚水域进行商业捕鱼后被处以总计近 20,000 美元的罚款。
周一,达尔文地方法院获悉,这些年龄在 19 至 37 岁之间的男子本月早些时候在西澳大利亚海域被澳大利亚皇家海军军舰奥尔巴尼号 (HMAS Albany) 拦截。
它们被发现在距离澳大利亚捕鱼区最近点 5.2 海里(9.6 公里)处,在一艘 10 米长的印度尼西亚船上,有四条钓鱼手线,三袋 30 公斤重的盐和没有捕获。
他们被船员“教育”,然后被当局指示离开该区域。
六天后他们海上侦察机在澳大利亚水域深处发现,靠近金伯利海岸附近的格雷厄姆摩尔爵士岛。
边防部队搜查了这艘船,发现了四个鱼翅、10 公斤干鱼、5 个公斤的盐、基本的捕鱼设备、指南针和安装了两个导航应用程序的手机。
所有四名男子都承认有罪同样的两项指控:使用外国船只进行商业捕鱼和在领海使用外国船只。
“公然”违反澳大利亚法律
法庭听取了来自印度尼西亚罗特地区的男子的证词。
法庭还听取了年长男子的证词— 年龄分别为 32 岁和 37 岁 — 是家庭唯一的收入来源,收入“很少”。
但是,他们的辩方承认该行为是“未被吓倒的”和“明目张胆的”违反澳大利亚法律。
高级联邦检察官 Naomi Low 告诉法庭,该罪行有可能影响澳大利亚的鱼类资源和环境。
她还表示,出售鱼翅“有利可图”,而且鱼翅经常在鲨鱼还活着的时候被取下,尽管在本案中没有证据表明这一点。
Low女士说这自大流行开始以来,犯罪行为变得“更加普遍”,这可能是由于 COVID-19 对印度尼西亚的经济影响。
约翰·尼尔法官在作出判决时考虑到这些人过去在澳大利亚没有犯罪行为以及他们良好的品格,但指出犯罪行为是故意的。
“他们在澳大利亚领海内,他们知道他们在那里, ”他说。
“我承认他们是贫穷的渔民,[并且]这是他们谋生的唯一方式——我已经将这些问题考虑在内
“无论邻国穷人的个人情况如何,他们都没有权利来澳大利亚干涉渔业管理。”
Neill 法官说他是根据他们在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对他们进行判决。
最年长的两名男子各被罚款 6,000 美元,一名 27 岁男子是 fi被罚款 4,500 美元,最小的被罚款 3,000 美元。
所有男子都有 28 天的时间支付罚款,否则将面临最高 38 天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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