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一只叫欢欢的狗【转帖】
在新西兰
作者:识食物者为俊杰, # _1 ^, G2 E0 m, X8 H) h; i
加拿大, 多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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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欢是我表哥养的一只斗牛犬,身形不高,但很结实,浑身都是肌肉,象狗里面练举重的。提到我表哥,他天生是做大生意的料,可惜生下来却只有做小生意的命,大手大脚的他开过饭馆,干过货代,跑过运输,结果是做一个赔一个,跑运输在河南撞死人以后决定是去郊区承包农场养牛,寻思着养殖业似乎保险一些,结果当然还是赔,不过这就是后话了。欢欢就是他当年承包农场时养来看家的。1 E0 Z7 D( v5 g5 q; v! k$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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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在郊区,周围都是野地,人烟稀少,做小生意雇不起保安,于是我表哥就养了一群狗负责整个农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而欢欢就是这个保安队的队长兼政委。整个农场除了我表哥,它权力最大,一人之下,万物(狗,牛,羊,猪,鸡,鸭...)之上。' J. s! V* h9 q/ C5 q, N7 C
欢欢之所以成为保安队队长完全凭的是实力,首先它骁勇善战,有生之年单挑群P无数,从来没有失败过。其次是聪明有灵性,善于领会领导,也就是我表哥意图。比如说我表哥在农场大院画了两道线,告诉欢欢陌生人过了第一道线你要警告,如果警告无效,继续往前走过了第二条线,你就可以冲上去咬。欢欢不仅自己听懂了,还充分地贯彻到整个保安队,严格执行,从没出过差错。
农场开了三年,因为经营不善,关门大吉,保安队也就地解散,自谋出路,欢欢是唯一一只跟随我表哥回城的狗。其实表哥本来没打算带上欢欢,因为城里养狗要上户口,而且欢欢性格比较野,所以就把它送给了周围一个农户。结果表哥回城一个月以后的一天上午,有邻居敲门说你家车下面有一条大狗,从早晨一直在车下面趴着,看着挺吓人的。我表哥下楼一看就是欢欢,瘦骨嶙峋,浑身脏脏的,想必是流浪了很长时间。后来才知道,我表哥离开农场不久,欢欢就从农户家跑了,因为欢欢过去就经常跑出去几天夜不归宿,所以也没人在意,没想到它这回竟然一下子跑出去一个月,流浪了几十公里路回到了城里。欢欢怎么找到我表哥家至今是个谜,它从小长在农场,没有进过城,唯一能找到我表哥的线索,就是它认识我表哥的车。异地重逢,我表哥和欢欢都很激动,表哥赶快嘱咐表嫂给欢欢准备吃的,他自己则把欢欢弄到浴室,给它洗澡,这时候才发现它身上不光瘦,而且还有很多伤口,脚趾头都磨破了。可见这一路,为了寻找自己过去的主人,欢欢遭了多少罪,表哥很感动,决定从此不管如何,都要把欢欢留在身边,和他们住一起。# Z) n/ A- ^. v5 W5 ?' a7 ~
欢欢农转非进城以后,野性不改,在家里根本待不住,经常跑出去几天不回家,在外面野够了才回来。每次失踪,用我表哥的话说,它又出去“找小姐”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自从欢欢来了以后,表哥家附近,甚至远到周边的农村,多了很多长相酷似欢欢的杂种斗牛犬,分明就是它下的种。
欢欢在农场是保安队队长,进城后不当保安,开始混黑社会了,周边地区大大小小的狗都对它俯首称臣,俨然是当地狗社会的老大。当然偶尔也会出现过对欢欢不服的,比如说我姨妈家有个邻居养了两条德国黑背,一公一母,狗是好狗,但主人比较没品,经常纵容他家的狗欺负其他人家的小狗,包括我姨妈养的宠物狗金毛。有一次,表哥带着欢欢去看我姨妈,欢欢在前面跑,表哥在后面跟着。欢欢不喜欢被狗链子拴着,它很聪明,虽然野,但从不扰民,包括它领导的狗社会,从来不找人类的麻烦,那么多年和周围居民相安无事,从来没有被投诉过。话说到快到我姨妈家了,我表哥听见前面一阵骚乱,先是一阵狗的狂吠,然后是人的声音在喊:“去,咬它!”原来是姨妈的邻居仗着自己家的狗比欢欢个子大,在怂恿他的两只德国狼狗咬欢欢,表哥听到,心里想,这可是你自找的。停下脚步转头自己到一边抽烟去了。烟抽完了,在走过去,只看见欢欢一只狗在姨妈家前面的空地上骄傲地站着,除了地上的点点血迹,那两只狗和它们的主人消失得无影无踪。从此以后,只要欢欢在,那两只狗都躲在自己家里不敢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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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城市里有专门的打狗队,隔三差五要对狗社会进行严打,欢欢很聪明也很机警,看见打狗队来了,就带领它的狗腿子们,在楼群里利用地形,有组织地撤退,因为狗跑的比人快,只要不乱跑,就不会被抓住。打狗队的人恨欢欢恨的牙痒痒的,但就是抓不住它。所有认识欢欢的人都说,这只狗太灵了,都快成精了。它活的时候,不光它没被抓到过,连它的马仔包括我姨妈家的金毛也没被抓到过。可是它死后不久,我姨妈家的金毛就被抓进去了,花钱赎出来以后,都变傻了,据说是在狗拘留所待了一晚上吓的。$ N1 Z4 Z8 k. K! D ]9 _8 ]
表哥视欢欢为己出,自称是欢欢的爸爸,而我姨妈就成了欢欢的奶奶。每天早晨上班前,表哥就让欢欢背着一个背包,里面装着带给我姨妈的东西,吩咐它说,去把背包带给奶奶!于是欢欢就很听话地去了,好在两家相距不远,一里多地,很快就到了。欢欢也很喜欢去奶奶家,因为那里有它最忠实的手下和玩伴金毛,而且奶奶家门前有个小花园,那就是它的行宫,接见文武官员,宠幸三宫六院,日子过得逍遥自在,赛过神仙。
狗的时间观念很强,欢欢更是如此,早晨8点去奶奶家,上午在小花园和狐朋狗友厮混;下午陪奶奶去社区中心打麻将,奶奶玩牌的时候他趴在奶奶脚下睡觉,不早不晚,四圈牌准醒,起来等在门口,送奶奶回家;然后跑回自己家等爸爸妈妈下班,吃完晚饭,陪爸爸在小区里散步,听他发发牢骚,自己只是倾听,从来不发表意见。
狗生很幸福,狗日子就过得飞快,一晃欢欢已经8岁了,换算成人的年龄都差不多50岁,几乎和它爸爸,我表哥一样大了。狗到中年,欢欢比年青的时候稳重多了,那些 彻夜不归狂欢的荒唐事情也很少干了。欢欢懂事了,可欢欢的爸爸却又闯祸了,上次开运输公司撞死人,好不容易消停了几年,又管不住自己酒后驾车,撞了骑摩托车的一家子,一死一重伤,作孽啊。赔了一大笔钱,房子也卖了,车子也卖了,表哥倾家荡产,死者家属还不满意,天天堵着门闹。表哥实在没有办法,远走他乡,逃奔了他在张家口做煤炭生意的朋友,他走的时候带走了欢欢。 * L! P) g2 _# r \* ~- ~* H
欢欢再也没有回来过。关于欢欢的下落有几种说法,有人说它到了草原,恢复了原始野性,和狼群跑了;也有人说欢欢在草原为保护公社的羊群和反革命豺狼作斗争英勇牺牲,这个有些离谱;还有人说欢欢死了,误吃了下过毒的食物,被药死了。 M; c4 O: D& {
几年后,表哥一个人回来的时候,人老了很多,黑了很多,瘦了很多,草原上凌厉的风把他的脸划出了一道道皱纹。大概是草原上能接触的人少,连人也变沉闷了,关于草原,关于欢欢,他都不原意多说,问多了,他就说,欢欢没了,但没什么好难受的,欢欢这辈子妻妾成群,风流无限,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实在没白活,比我们这些大老爷们都强。 ; R7 Y/ l+ `- J5 ^# _
我想想确实也是。